宁夏回族自治区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工作方案
2006-07-05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第三期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244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工作,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宁夏被列入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第三期项目省份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区SIYB创业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以及已创办小企业的企业主进行规范性的创业培训,增强其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经营能力,在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加快建立创业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工作目标
    根据劳动保障部“能力促创业计划”和SIYB项目第三期工作的要求,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三个SIYB项目重点联系城市的工作为基础,利用项目引进的先进技术,提高实施创业培训、开展后续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动SIYB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制定和落实创业培训有关政策,完善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开发、跟踪服务等与推动创业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三期项目的实施,在我区形成开展规范的SIYB创业培训、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和较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以创业促进就业,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
    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全区组织GYB和SYB培训2200人(其中:银川市及自治区级1000人、石嘴山市700人、中卫市300人、吴忠市100人、固原市100人)。组织培训的人员中,在城镇社会服务业创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要占30%以上。创业培训结束后半年内新企业(或非正规劳动组织)创办成功率达到50%以上,并实现1人创业带动至少3人就业的效应。成功开业的企业中,稳定经营的比率达到80%以上。
    三、实施对象
    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残疾人、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以及已创办小企业的人员。
    四、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规范开展SIYB创业培训。扩大宣传,较大规模地组织开展“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实施帮助具有创业条件尚未创业的人员树立创业理念,科学合理地选择创业项目;对有创业能力和条件以及已起步创业的人员,组织开展“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帮助其掌握创业技巧,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在经济发展较好、中小企业较多的银川、石嘴山市以示范班的形式,组织举办和推动“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帮助小企业家调整经营思路、改善管理措施,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选拔和培养优秀的SIYB教师,建立稳定、合格的SIYB师资队伍。配备教学设备,完善教学管理工作。建立一批培训质量优良、社会声誉良好、促进就业成效显著的创业培训基地,建立符合SIYB项目实施质量评估要求的授权培训机构,满足我区SIYB创业培训工作的需求。
    (三)自治区SIYB项目办公室结合国家有关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将创业培训与创建“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再就业优惠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的联动推进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有利于创业的社会环境,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劳动者走上自主创业的道路。
    (四)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重点联系城市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探索建立由经过培训的专业化创业咨询人员、企业家协会及工商、税务、银行、政府部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成的咨询服务团,利用劳动力市场、培训机构等场所,为创业者提供咨询指导和跟踪服务。
    (五)将项目工作与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领导。面向社会,大力宣传国家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政策精神和自主创业典型事例,积极开展SIYB项目推介。将项目实施作为落实“能力促创业计划”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项目引进的先进技术,巩固和提高我区实施创业培训、开展创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以能力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工作机制,为劳动者成功创业和带动就业创造更好的环境。
    (六)加强部门沟通和协调合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经贸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农牧、残联等部门的支持和合作,发挥行业部门的优势,共同搭建为创业者服务的平台,不断改善和优化创业环境。要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引导、选拔和推荐有创业积极性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并与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机构一起,对学员创业提供跟踪、扶持和服务。
    (七)加强质量控制,做好信息沟通。要按照《SIYB项目管理操作指南》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培训教学管理细则》的规定,加强对本地区创业培训实施情况的监控,指导督促培训机构和教师遵守培训技术要求,确保培训质量。各地要按照SIYB中国项目工作信息的要求,及时将本地创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报自治区项目办,自治区项目办负责将宁夏SIYB培训情况上报到国家项目办,使项目信息的报送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八)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三个重点联系城市要根据本地就业再就业实际,制定具体创业培训项目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措施,确保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于7月15日前将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报自治区SIYB项目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创业培训工作纳入到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发挥我区再就业工作联系会议机制的作用,整合、制定各项促进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帮助更多劳动者成功创业。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成立SIYB项目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项目实施规划,落实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各地开展创业培训工作,负责创业培训师资的培训、资格审核申报、管理调配、教学评估、教材统一征订工作,举办SIYB培训示范班,做好质量监控和信息统计、上报、交流等工作。自治区项目办的日常工作由自治区劳动就业局承担。
    (三)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三个重点联系城市要参照自治区SIYB项目办公室的机构模式,成立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在本地区的具体组织、管理、实施工作。要选派熟悉就业再就业政策和创业培训工作规程、工作责任心强、热心创业培训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定期与自治区项目办进行信息沟通。
    联系人:邓亚利 杨学明
    联系电话:(0951)5045792
    电子邮箱:jyjyxm@sina.com cbdyl1123@126.com


    附件:

SIYB中国项目三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计划

(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


    一、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第三期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大力宣传项目三期工作内容。(2006年7月)
    二、指导三个重点联系城市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2006年7月)
    三、举办宁夏第三期SIYB师资培训班。(2006年7月)
    四、结合宁夏创建最适宜创业的城市发展战略,在三个重点联系城市(重点是银川市)开展SIYB培训项目宣传推介。(2006年8月)
    五、扩大SIYB培训范围,在进城服务创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失地农民、刑满释放人员、复转军人等群体中组织举办GYB、SYB培训示范班。(2006年8至10月)
    六、SIYB培训向南部山区拓展,组织举办GYB、SYB培训示范班。(2006年8月)
    七、与宁夏企业家协会、民办培训机构联合,在银川市举办“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示范班。(2006年10月)
    八、在石嘴山市举办“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示范班。(2006年11月)
    九、开展授权培训机构和教师、培训师的审核、申报工作。(2006年11月、2007年5月)
    十、组织参加全国举办的创业成果暨创业项目展活动。(2006年10月—11月)
    十一、为各地开展的SIYB培训做好申报审核、教师调配和评估上报工作。(全年)
    十二、举办全区SIYB师资提高班。(2007年1月)
    十三、在各新闻媒体开展创业培训知识以及自主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宣传报道。(全年)
    十四、对各地开展的SIYB培训情况进行质量监控和宣传报道、总结工作。(全年)
    十五、积极配合国家项目办做好创业培训项目各项工作。(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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